加拿大《加强移民系统和边境法案》(C-12号法案)正式生效
2026年3月26日,加拿大C-12号法案获得御准并正式成为法律。该法案引入了新的庇护申请资格标准,现代化了庇护程序,扩大了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的国内信息共享权限,并赋予政府管理移民文件和申请的新权力。

2026年3月26日,加拿大《加强移民系统和边境法案》(即C-12号法案)获得御准,正式成为法律。这项立法旨在通过引入新的资格要求和现代化程序来强化加拿大的移民系统。
庇护申请新规则
根据新法,适用于2025年6月3日或之后提出的所有庇护申请的新资格标准已经生效。具体而言,如果个人在2020年6月24日之后首次进入加拿大,且在入境一年后提出庇护申请,该申请将不会被转介至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此外,对于在加美陆地边境口岸之间非法入境并在入境14天后才提出申请的个体,其申请同样不会转介至IRB。
尽管受到这些新限制的影响,相关个人仍保留获得遣返前风险评估(PRRA)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安全第三国协议》保持不变;在口岸或在非法入境后14天内提出的申请,除非符合例外情况,否则仍将导致申请人被遣返回美国。
程序现代化与效率提升
现代化的庇护程序包括简化在线申请流程,仅将完整的申请转介至IRB,并要求申请人在做出决定时必须身处加拿大境内。如果申请人在IRB做出决定之前自愿返回其声称遭受迫害的国家,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为了加快自愿离境的速度,一旦申请被撤回,驱逐令将在同一天生效。
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
C-12号法案还赋予了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新的法律权限,允许其通过书面协议与联邦、省和地区合作伙伴共享身份、状态和文件信息。然而,各省和地区未经IRCC书面许可且不符合国际义务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国家分享IRCC的客户信息。任何基于新共享权限对个人信息的新的使用,都必须在IRCC内部完成隐私影响评估(PIA)。
移民文件管理权
政府获得了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取消、暂停或更改大批量移民文件,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新权力。此类取消或暂停移民文件的决定需经总督会同行政局(Governor in Council)批准,并由内阁建议通过枢密院令实施。需要明确的是,新的文件管理权限不影响庇护申请,也不授予撤销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身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