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竞争局呼吁各省及地区立法限制竞业禁止协议

2026年10月29日,加拿大竞争局临时局长珍妮·普拉特发表公开信,敦促各省和地区劳工部长通过立法限制竞业禁止协议的使用。经合组织数据显示,加拿大有29%至39%的私营部门员工受此类条款约束,限制了劳动力流动、压低了工资并阻碍了创业。

2026年10月29日,加拿大竞争局临时局长珍妮·普拉特(Jeanne Pratt)发表公开信,呼吁各省和地区劳工部长引入立法,限制竞业禁止协议的广泛使用。竞争局指出,普遍存在的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了劳动力流动、压低了工资水平,并对创业活动构成障碍。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调查数据,加拿大有29%至39%的私营部门员工可能受到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在使用竞业禁止协议的加拿大企业中,有30%的企业将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其职位或资历如何。此外,13%至25%无法接触机密信息的员工,以及15%至26%月收入低于3000加元的低薪工人,同样受到竞业禁止条款的限制。

在政策层面,安大略省自2021年12月起已禁止大多数雇佣关系中的竞业禁止协议,仅对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出售等少数情况保留例外。安大略省实施禁令后,部分雇主转而使用非招揽协议或保密协议来替代竞业禁止条款。2026年5月,联邦政府提出了C-31号法案,拟修订《加拿大劳动法》,以在联邦监管的工作场所中全面禁止竞业禁止协议。

竞争局在公开信中强调,竞业禁止协议限制了就业机会与创业空间,降低了工资水平和劳动力流动性,甚至使部分工人因担心面临可能无法执行的条款而不敢寻求薪酬更高的工作,从而为竞争和经济增长制造了壁垒。为此,竞争局呼吁各司法管辖区推进一致的改革,消除不必要的竞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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