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预发布新法规以打击欺诈并推动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框架
2026年6月26日,加拿大政府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预发布了拟议法规,旨在打击针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并实施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框架。反欺诈法规需经过30天的公众咨询期,而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法规则需经过60天的咨询期。

2026年6月26日,加拿大政府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Canada Gazette, Part I)预发布了拟议的监管措施,主要目标包括打击针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以及实施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框架。
强化反欺诈保护
拟议的反欺诈法规设定了30天的公众咨询期。这些法规旨在落实通过C-15法案对《银行法》进行的修订。根据新规定,银行在启用电汇等电子资金转移功能之前,必须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此外,消费者将有权禁用特定的交易能力。银行还被要求收集每起欺诈案件的信息,并向加拿大金融消费者机构(FCAC)报告相关数据。
这一举措的背景是日益严峻的欺诈形势。根据加拿大反欺诈中心的数据,2025年加拿大人因欺诈损失超过7.04亿加元。自2022年以来,报告的欺诈损失总额已超过24亿加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仅有5%至10%的诈骗事件被上报。作为更广泛应对措施的一部分,加拿大首个国家反欺诈战略的磋商已于2026年3月30日正式启动。

推进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框架
与此同时,拟议的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法规也进行了预发布,并设有60天的公众咨询期。这些法规旨在支持《消费者驱动型银行法》的实施,其核心目标是取代目前不安全的“屏幕抓取”(screen scraping)技术,转而采用由加拿大银行监督的安全API数据传输方式。
目前,约有900万加拿大人通过屏幕抓取共享财务数据,这使他们面临安全和隐私风险。新的框架允许加拿大人安全地与经批准的服务提供商共享财务数据,从而增强透明度并赋予消费者对自身财务数据和交易限额更大的控制权。加拿大银行将负责监督合规情况,并维护参与实体的公共注册表。这一转变预计将加强加拿大金融部门的竞争力,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金融服务环境。